各地医保局出新文,加强耗材采购管理
导读:
未列入的医用耗材基金不予支付;
不得高于全国其他地方带量采购的“最低价”;
强调中选医用耗材产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耗材货款彻底执行“月结”模式,降低企业回款压力;
本次中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要严格执行“两票制”,鼓励实行 “一票制”。
一
4月12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年)》的通知如下:

《医用耗材目录》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医用耗材费用的标准,能够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提高基金效率,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各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医用耗材目录》的实施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医用耗材,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医用耗材的限定支付范围。
《医用耗材目录》的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根据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规定可以单独收费,并具有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的一次性医用耗材。
所列的医用耗材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用耗材,未列入的医用耗材基金不予支付。
《医用耗材目录》自2021年8月15日起执行,《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等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医用耗材目录》按国家有关要求及我省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
4月12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三明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闽委发〔2019〕19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医保〔2020〕5号)文件精神,省医保局、卫健委、药监局三部门共同研究。
本次带量集采的医用耗材拟定7大类,包括心脏双腔起搏器、冠脉扩张球囊、单焦点人工晶状体、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吻合器、硬脑(脊)补片、腹股沟疝补片。
本次“意见稿”还直接公布了符合报名条件的119家企业,美敦力、雅培、波科国际、上海微创、乐普医疗等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均已入围!

根据此前福建省第一批四大类耗材带量采购的结果来看。
人工髋关节的平均降幅为35.32%、人工膝关节的平均降幅为32.12%、留置针的平均降幅为67.51%、超声刀的平均降幅为40.77%,降幅最高的镇痛泵平均降幅达到了78.88%。
但是本次集采的最高降幅将再次被刷新!
“意见稿”特别强调所有企业的申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全国其他地方带量采购的“最低价”。
看来这次报价的产品必须是和全国最低价持平,或者要比全国最低价还要低才行!
本次和第一批集采一样,同样分为两轮报价,分组淘汰。除了最低价之外,降价幅度也决定了是否会被淘汰的依据之一。
以冠脉扩张球囊为例,报价第一轮就会直接淘汰产品降幅排名末五位的5个产品,但如果产品降幅≥80% 则不会被淘汰。
第二轮中产品降幅≥85%的产品不会被淘汰,如出现产品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产品降幅大的优先,或者以采购数量大的产品优先。
根据近期京津冀“3+N”联盟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来看,联盟地区冠脉扩张球囊价格从均价3401元下降至319元,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0%。
那么很有可能本次冠脉扩张球囊的全国最低价,或再被刷新!
30天回款,医保统一支付“一票制来了”
最后,关于回款问题也作出了明确的说明,“意见稿”强调中选医用耗材产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
各公立医疗机构均应通过平台采购中选产品,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规定向企业支付上一月的医用耗材产品货款。
耗材货款彻底执行“月结”模式,降低企业回款压力!
并且除了回款问题之外,为了降低流通成本,“意见稿”还特别提出,本次中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要严格执行“两票制”,鼓励实行 “一票制”。
事实上,现阶段各省耗材“两票制”已基本落地执行,据联盟不完全统计,全国已超25个省份开始或者全面实施耗材两票制,仅剩6省市还未发布相关政策。
并且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鼓励实施“一票制”,随着带量采购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医疗器械行业以量换价的难点都正在逐渐解决,可以说,全国推进“一票制”的时机基本已经成熟,落地也只是时间问题。
届时,医药流通领域的水分被挤压殆尽,大批中小经销商将会去直接失去价值……